换届选举时监票人和计票人由上届支委会指定,在党员大会上表决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级人大召开大会全体会议进行投票选举前,需先推荐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通常由有选举权的人大代表担任,计票人通常由大会工作人员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三条投票结束后,由选民或者代表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和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