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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所应载明的内容

作者:ssjiaoyu2024-10-26 02:4838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有申请调解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申请调解的目的、要求;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所依法收集的证据;以及当事人的签名、盖章等内容。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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