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二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公司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三年四年,十年二十年都可以。但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失性辞退或者无过失性辞退情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