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违规补课,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要求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属于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