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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按照原则

作者:qinzibaike2024-10-26 02:2012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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