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一般要三个月内出结果,法律没有限制,根据具体情形出结果。严重违纪接受调查的由纪检部门组织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违纪实事成立的,给予党纪处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五十一条查明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后,审查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听取意见。被审查调查人应当在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审查调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审查调查工作结束,审查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调查报告,列明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调查依据、审查调查过程,主要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被审查调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法律依据,并由审查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对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