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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劳务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

作者:maizilaoshi2024-10-26 02:1175
劳务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为:

1、合同当事人。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用人单位和提供劳务的劳动者。

2、合同价款。劳务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务报酬。

3、合同权利义务。在这一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金等内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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