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资是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派遣时所发生的费用有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两种。派遣的形式有:完全派遣,一般是适用非核心员工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转移派遣,将原招聘录用,并还在继续使用的员工,一般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转移给劳务派遣公司;减员派遣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