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养老政策各地不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由县区民政部门牵头,出资建设精神病托老院,托管具有资质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医疗机构合作;在现有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基础上,增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托养区;精神障碍患者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应当提上日程,拒绝“短平快”的培训方式;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