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竞业限制无效的情况

作者:oudabaike2024-10-26 01:5376
竞业限制无效的情况:期限超过二年;劳动者非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具有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的约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