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赔偿案件起诉,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