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遇纠纷,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武装部寻求帮助;或者协商不成的,向第三人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除《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外,军人军属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
(二)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三)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四)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