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需要以下证据: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仲裁协议及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的证据(劳动争议除外);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限于劳动争议);支持其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