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缴费标准:案件受理费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申请执行,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