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有营业执照,不属于市场主体。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
(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