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包括以下情形:腹壁疝,难以手术修补;一手小指完全缺失并第5掌骨部分缺损;四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响功能;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畸形;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其他。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4.4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