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达成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当事人之间存在以下争议的,不能仲裁解决: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