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属于劳动能力鉴定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属于司法鉴定的,向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机构没有严格的级别要求,申请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不低于原机构即可;而劳动能力初次和复查鉴定,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去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