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举证期限法律没有规定,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一般不超过15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与劳动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十八条争议处理中涉及证据形式、证据提交、证据交换、证据质证、证据认定等事项,本规则未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