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已经不需要再去人社局办理,只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