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没签劳动合同有没有赔偿

作者:claoshi7772024-10-25 23:5798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赔偿;用人单位超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赔偿;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