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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丢了单位又不给怎么办

作者:yuanyuanjy2024-10-25 23:4960
劳动合同丢了单位又不给复印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合同签订或者变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生效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

2、向工会求助(工会代替劳动者出面讨要,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3、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5、经过仲裁程序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6、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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