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内容包括:1、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关于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2、肯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3、全会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4、全会强调,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5、全会指出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6、全会提出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7、全会强调,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8、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2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9、其他。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九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第二十二条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