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