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编码查询方法:拨打12333按照语音提示查询;直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医保窗口进行查询;联系参保单位社保专员核;下载合作银行app或者当地人社局专门推出医保app查询;其他。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
医保电子凭证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确保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能够在互联网上高效、安全地享受医疗保障部门的各项公共服务。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在全国已上线医保电子凭证的地区办理有关医保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