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一般不需要裸检,是常规的全身检查。公务员应当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体检不合格: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恶性肿瘤;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十一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第八条恶性肿瘤,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