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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旷工怎样处理

作者:caicaigege2024-10-25 23:3946
公职人员旷工,一般警告处分,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开除处分。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政务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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