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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刑法非法拘禁罪的规定有哪些

作者:xuegexiaozhishi2024-10-25 23:2836

1、刑法基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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