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作者:bbjiaoyuzz2024-10-25 22:4270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二是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关系密切人,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