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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是否继续侦查呢

作者:kexue6662024-10-25 21:5833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可以依照具体情况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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