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干股成立的要件和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yuanyuanjy2024-10-25 19:2749
干股成立的要件是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取得的情形比如附条件的赠与。干股就是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而获得的股权。这时股东没有出资的义务,但是有股东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