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因为诈骗坐牢没钱的,其父母不需要代替偿还,行为人因为诈骗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由实施诈骗行为人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父母没有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