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则法院结案不会有通知书,如果是刑事案件,结案时法院会向看守所或司法局送达执行通知书。如果是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