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填制内容的不同,记账凭证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记账凭证是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亦称分录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按照登记账簿的要求、确定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应借、应贷)和金额的一种记录,是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依据。
①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②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③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