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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用实物出资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qiwenjiema2024-10-25 17:1873
用实物出资应具备的条件有可以进行评估或者是估价,若是过高估价的,设立时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实物出资转让实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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