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款凭证:是用以反映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记账凭证,根据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而成。实际工作中,出纳人员应根据会计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批准的收款凭证,作为记录货币资金的收入依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收款(尤其是收人现金)时,要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戳记,以避免差错。收款凭证一般按现金和银行存款分别编制。
(2)付款凭证:是用以反映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记账凭证,根据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而成。实际工作中,出纳人员应根据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批准的付款凭证,作为记录货币资金支出并付出货币资金的依据。出纳人员根据付款凭证付款时,要在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以免重付。
(3)转账凭证:用以反映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或记账编制凭证填制而成。
凡是经济业务与货币资金收、付有关的的事项,使用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比如现金买货,老板付款就用付款凭证,现金买货也要开具合法发票,而不是只有一张收据和货单,让他们用收据换成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付款。如果你要用收,付,转,凭证,就根据原始单据的性质区别开开来填制凭证,如果不分,就用一种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