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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办理减刑时,如何确认“重大立功表现”

作者:anan9872024-10-25 16:4523
办理减刑案件时,确认“重大立功表现”时,主要需要确认罪犯有没有在服刑期间创造出对社会有重大影响力的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没有为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而作出重大贡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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