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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可以取保候审

作者:xiaoheishuo2024-10-25 16:4459
办理刑事案件时在当事人在未被逮捕或者被逮捕之后都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者是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或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障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是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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