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作者:zuoanjiaoyui772024-10-25 16:3848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主要包括的内容有:
1、实现庭审的实质化,未经人民法院宣判有罪,任何人不得被定罪处罚;
2、实现审判程序对审前程序的制约,使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都围绕审判程序展开和进行;
3、实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使审判真正负担起司法公正的重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