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书下达后发布解除取保候审文书来解除取保候审。若是公安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由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后依照程序解除;若是检察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在宣布不起诉的同时,下发解除取保候审文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