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清偿顺序为以共有的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之后由合伙人个人清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