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否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

作者:sha16882024-10-25 14:2314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管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对于轻微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公安机关管束和公众监督下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因此,管制是限制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