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涉及房屋、土地权属转的不需要缴纳契税。法律规定,企业合并原投资主体存续的不交契税。企业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实行申报管理制度的契税纳税人应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生效的10日内向征收机关提出减免申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