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在破产之后,其先前所负担的债务是仍然需要偿还的,该企业的投资人需要以个人的财产承担无限的债务清偿责任。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破产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第三十条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