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属于延期开庭的事由之一。诉讼当事人提起反诉的,一般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这是法院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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