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股东是不需要出资的。干股股东即为没有实际出资,经由公司所赠送所享有的具有分红权和收益权股份。干股的持股人是不得将该类股份进行转让的;但若其滥用股东地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