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代出资。一情况下,股东可以委托他人出资,但是需要注意签署委托协议,以确认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经过出资人的同意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属于“冒名股东”,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