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处理方法:
1、如果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
2、如果对治安案件不作为,可以向公安机关的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可以拨打市长热线电话投诉。
4、可以向纪检委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第七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
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下级公安机关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必须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