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的方式:
1、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2、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犯罪嫌疑人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公安机关应当为他翻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五十七条
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并在对等互惠原则的基础上,履行我国所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
第三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犯罪嫌疑人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公安机关应当为他翻译;犯罪嫌疑人通晓我国语言文字,不需要他人翻译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