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毒委员会成立于1990年;国家禁毒委员会有有41个成员单位。国家禁毒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措施和政策,协调有关毒品的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也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